车辆与交通学院学生会(内部)日常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2021-01-27 22:30:25 点击:[]
1、 实行主席、部长责任制,凡是在学生会活动中,负责活动部门出现工作未落实、工作出现差错,主席追究部长责任部长追究委员责任,情节严重者学生会给予除名,学生会各级干部应积极主动做好本职工作,做到部长对主席负责,委员对部长负责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2、 学生会实行挂牌上岗制度,除学习部、生活部执行日常检查工作的人员必须挂牌外,凡参与其它重大活动的学生会成员也须挂牌。
3、 办公室每周日晚6:30组织召开各部长例会,进行前期总结及后期工作布置,并做好记录。
4、 各部据具体情况由部长召集例会,并做好记录。
5、 跨部会议(参加非本部成员的会议)可通过办公室协调召开,由办公室主任协商后方可使用办公室,以便更好开办工作。
6、学生会会议,与会人员须提前5—10分钟到场,迟到三次点名批评,五次以上者除名,无故不请假三次者给予除名,有病、有事须向主管老师或其它相关人员请假,并向办公室上缴假条备案,会后主动找办公室主任或本部部长了解情况。
7、学生各种活动,参加人员须提前5—10分钟到达活动地点,认真听从负责人的安排,并积极高效地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迟到、缺席、请假处理办法见第6条。
8、每周日至周五办公室须安排二名委员负责海报的工作,值班的各部安排一至二名值班人员负责做好记录,海报张贴,并在值班结束前完成。
9、凡属学生会所有物品及办公室,未经主席同意,一律不得外借。
10、各部开展活动前应先写出活动申请,经主席各部长共同签字后交主管老师审批,活动结束写总结,并交办公室备案。
11、各部所需经费,写申请后有主席和部长签字再交主管老师审批,相关账目必须清楚。
12、各部(室)每月写一份工作总结,于每月底交由办公室统一整理交主管老师审阅后备案,各部(室)所属委员每学期写一份个人总结由部长审阅后交办公室备案。
13、各部(室)须按值班要求保证值班时间,做好值班记录,保持值班室整洁。
14、各部(室)应主动与兄弟院系及相关单位联系,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和配合各个院系做好各项工作。
15、各部(室)开展活动所出板报和所借物品均由该部(室)负责,并及时归还办公室,凡丢失物品由部负责。
16、学期末总结,将对整个学期中工作表现突出、认真负责、有重大贡献者授予"XXX"荣誉称号,这是学生会对个人的最高奖励。
1)对于在活动中表现积极,工作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授予"河南科技大学车辆与交通学院学生会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2)对于在活动中作风散漫,不负责任者予以警告处分,经主席团评定,工作有重大失误者,记过一次。
17、学生会各成员应严格自律,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维护学生会形象,为学生会自身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18、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归由学生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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