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大学工会委员会文件
河科大教工〔201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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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大学工会慰问补助办法
(试行)
根据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支出管理的通知》(豫工文[2015]7号)精神,校工会为了建立健全“春送祝福、夏送清凉、金秋助学、冬送温暖”的关心慰问工作制度,切实履行工会是困难会员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帮助人的职责,特制定本办法。
一、慰问补助范围
我校在职工会会员及承担学校重点工作任务的部门和单位。
二、慰问补助对象
符合本办法第三款情况之一,并向工会申报的会员,可列为慰问补助对象;承担有学校重点工作任务的部门和单位的慰问由校工会研究决定。
三、慰问补助项目及标准
1.每年新入工会会员由校工会负责发放职工就诊卡和报销一次洛阳旅游年票费(本人持旅游年票,同时填写旅游年票报销审批表,见附件1)。
2.会员生日,由校工会发送祝福短信,发放生日蛋糕券1张。
3.会员结婚,由校工会发放结婚贺金。其中职工均在我校工作者发放600元(夫妻双方仅限1人提出申请);职工一方在校工作发放300元(结婚贺金发放审批表见附件2)。
4.会员无偿献血,凭本人工作证和献血证到校工会领取300元慰问金,每年每人补助不超过2次(无偿献血慰问金审批表见附件3)。
5.会员患病住院、因故受伤由基层工会组织慰问,发放价值300元慰问品,所购慰问品费用从校工会拔付基层工会的经费或福利费中列支;大病住院、因公受伤或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本人或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校工会研究后发放1000-2000元慰问品或慰问金(申请表见附件4),特殊情况下由校工会直接负责发放慰问品或慰问金。其中大病包括: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再生障碍性贫血;急性心肌梗塞;心脏瓣膜置换术—须开胸手术;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颅内肿瘤手术—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重大器官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术;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
6.会员本人去世,发放慰问金2000元(申请表见附件5),处理丧事租车费用(家属院至殡仪馆)及租用吊唁厅费用凭发票报销;会员直系亲属(本人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由校工会发放慰问金1000元(申请表见附件6)。
7.每年“六一”儿童节,由校工会对有义务教育阶段子女的困难职工发放价值200元慰问品(需书面申请,说明困难理由,并由基层工会签字盖章);为学校幼儿园购置活动器材或慰问品。
8.会员子女参加高考凭准考证到校工会领取200元慰问品;困难会员子女考入大学,由校工会发放1000--2000元金秋助学金(金秋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7)。
9.工会会员住院陪护费,根据出院凭证按15元/天进行补助。
10.开展暑期 “送清凉”、双节“送温暖”及特殊情况下的慰问活动,由校工会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慰问。
四、慰问补助方式
1.慰问本单位因病住院或在家休养的会员,一般由分工会负责安排。特殊情况下,校工会可直接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慰问。
2.双节“送温暖”,根据实际情况和活动安排,既可由工会人员陪同学校和上级领导到职工家中进行慰问,也可由分工会通知慰问对象或其家属到学校工会领取慰问品或慰问金。
五、具体要求
1.工会小组、分工会和校工会之间要建立逐级报告制度,遇到重大突发情况随时报告。各级工会干部具体组织、主动前往探访,从精神和物质两方面及时送上学校的关怀和温暖。
2.一般情况下,慰问补助以发放实物慰问品为主,困难补助可以发放现金。原则上每个会员每年只能享受一次学校给予的特别困难补助。
3.各分工会要深入调查,认真核对,切实做好慰问帮扶补助工作,每年末,在工会工作总结中要汇报慰问补助情况。
六、其他说明
1.本办法中所指的疾病、住院、意外和死亡,系指本人在不触犯法律、不违背公共道德标准前提下,所发生的事件,如因打架斗殴、赌博、吸毒及其他不正当行为所致,不在享受看望、抚慰和困难补助范围内。规定中所指的家庭经济困难,不包括违反计划生育等国家政策性规定所致的经济困难。
2.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校工会之前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3.本办法由校工会负责解释。
河南科技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6年9月12日